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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on 2026-09-20 / 1 Vis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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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还是不扶?当“人道赔偿”遇上碰瓷,我们到底该相信谁?

蓝媒热评丨从赔1.9万到获2万慰问金善意不能总被“打劫”--新蓝网

前几天看到一条新闻,心里挺不是滋味。

广东江门,一名快递员在送件途中发现老人摔倒。

他停下车,过去查看,打了120,陪着等救护车,还协助送医。

如果故事到这里结束,它大概只是一件不会登上热搜的小事。

一个普通人,看见另一个普通人遇到困难,搭了把手。

但后来事情完全变了。

老人家属把这名快递员告上法庭,索赔92万余元

2026年9月,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驳回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快递员的驾驶行为与老人受到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索赔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看到这里,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可能是:

以后谁还敢扶?

但我觉得,这件事真正值得讨论的,其实不只是“扶不扶”。

而是三个经常被我们混在一起的问题:

疑罪从无、有罪推定,以及所谓的“人道赔偿”。

它们背后其实是同一个问题:

当真相不清楚的时候,我们到底应该怎样对待一个可能无辜的人?


一、最可怕的逻辑是:“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这句话很多人应该都听过。

甚至因为传播太广,已经成了一句网络梗。

可仔细想想,这句话的逻辑其实非常可怕。

一个人停车。

一个人报警。

一个人打120。

一个人把伤者送到医院。

这些行为原本都应该是善意的证据。

可一旦换一种思维,它们居然可以全部被解释成:

“你是不是心虚?”

于是一个荒诞的逻辑出现了:

因为你救了他,所以你反而要证明不是你害了他。

这其实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容易出现的一种“有罪推定”。

当然,严格从法律概念上说,“疑罪从无”主要属于刑事司法范畴,不能简单把所有民事纠纷都套进去。

民事案件通常讲的是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案例解读中明确提到,一般侵权案件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如果主张别人侵害了自己的权益,就需要依法证明相应事实。

翻译成大白话其实很简单:

你说是我撞的,可以。

但不能因为我恰好站在你旁边,就让我证明自己没撞。

更不能因为我扶了你,就把我的善意变成我的嫌疑。


二、“疑罪从无”真正珍贵的地方,不只是保护坏人

很多人一听“疑罪从无”,会觉得这是一条便宜坏人的规则。

“明明很像他干的,为什么不能判?”

“大家都觉得是他,还有什么好调查的?”

“就算证据差一点,大概率也是他。”

这些话听起来很痛快。

但法律最怕的,恰恰就是“大概率”。

因为今天那个被“大概率”判断的人可能是别人。

明天也可能是你。

如果有一天你开车经过一个路口,身后有人摔倒;

你没有撞到他;

没有行车记录仪;

周围也没有监控。

你下车帮忙。

这时候有人问:

“你怎么证明不是你撞的?”

你会突然发现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证明一件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有时候比证明做过一件事情难得多。

我怎么证明自己没有撞?

我怎么证明自己没有推?

我怎么证明自己没有碰?

这就是为什么现代法治如此重视证据。

不是因为法律不知道坏人会撒谎。

恰恰是因为法律知道:

如果允许怀疑代替证据,那么好人一样会被怀疑吞掉。


三、但另一面也不能回避:碰瓷确实存在

讨论这个问题,也不能走向另外一个极端。

不能因为有“扶人被讹”,就把所有受伤老人都想象成骗子。

更不能看到交通事故索赔,就先贴一个“碰瓷”的标签。

现实中的碰瓷确实存在,而且有些已经高度职业化。

2026年公开的一起案件中,一名男子在多地制造上百起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和赔偿款28.49万元。检察机关结合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逐案核查,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早在2020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就联合发布过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赔偿,可能涉及诈骗;通过威胁、纠缠等方式索财,符合相应条件的,还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等犯罪。

所以真正应该反对的,从来不是索赔。

正常维权当然应该受到保护。

真正应该反对的是:

没有证据,却利用对方害怕麻烦、害怕舆论、害怕诉讼的心理,把“你给点钱这事就算了”变成一种获利手段。

这才是碰瓷真正危险的地方。


四、还有一种特别中国式的解决方式:“要不多少赔一点吧”

现实中遇到这种纠纷,经常会出现一句话:

“虽然不是你的责任,但人家毕竟受伤了,要不出于人道主义,多少给一点?”

听上去特别有人情味。

老人受伤是真的。

医疗费是真的。

家庭困难也可能是真的。

几千块钱,对一些人来说也许承受得起。

于是有人会说:

算了。

赔一点吧。

大家都退一步。

事情过去了。

从情感角度,我完全能理解这种想法。

但这里有一条非常重要的边界:

人道补偿,不能偷偷变成责任认定。

一个人愿意给钱,可能只是因为善良。

可能是同情。

可能是不想继续纠缠。

也可能只是希望事情尽快结束。

这和“他依法应当赔钱”,完全是两回事。

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类似情况。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例中,两人出于好意拉架,其中一人与当事人一起摔倒。法院最终认定救助者不存在故意或过失,无须承担赔偿责任;其中一人自愿补偿1万元,法院予以确认。

这里最值得注意的不是“一万元”。

而是两个字:

自愿。

先把责任讲清楚。

再谈人情。

而不是先用人情把责任搅成一锅粥。


五、“你有钱,他没钱,所以你赔一点”,听起来善良,却可能伤害另一种公平

我们中国人特别讲究一个“情”字。

这当然不是坏事。

但法律有时候必须表现得比普通人的情感更“冷”一点。

比如:

一辆汽车和一辆自行车发生纠纷。

汽车有保险。

车主经济条件也不错。

自行车一方受伤严重,家庭条件又不好。

很多围观者天然会觉得:

“汽车一方多少赔一点吧,人家都这么惨了。”

这种同情完全可以理解。

但责任认定不能按照谁更穷、谁伤得更重、谁更值得同情来决定。

否则法律最后解决的就不是:

“谁应该承担责任?”

而变成:

“谁比较有能力承担损失?”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

救济困难者当然重要。

社会救助、保险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机制,本来就承担着一部分这样的功能。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发布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也专门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医疗费用以及后续追偿的问题。

所以一个成熟社会更理想的方式应该是:

责任归责任,救助归救助。

不能为了救助一个人,随便制造另一个“责任人”。


六、为什么大家现在越来越喜欢录像?

现在很多人遇到老人摔倒,第一反应已经不是马上去扶。

而是:

掏手机。

录像。

然后再过去。

这其实挺让人难过的。

因为正常的人际关系,本来不应该需要这样。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又是普通人在现实环境里形成的一种自我保护。

江门这起案件的当事快递员在终审后接受采访时表示,以后遇到类似情况仍然会伸出援手,但会更加注意留存证据。

这句话让我印象很深。

他没有说:

“以后再也不管了。”

他说的是:

“还会帮,但会留证。”

这可能就是今天很多普通人的真实心态。

善良没有消失。

只是善良开始穿防弹衣了。


七、法律其实已经在努力回答“扶不扶”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有一句非常重要的话: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就是大家经常说的“好人条款”。

它解决的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如果一个人心脏骤停,你给他做心肺复苏;

如果一个人发生事故,你紧急把他拖离危险区域;

如果一个老人突然摔倒,你赶紧上去施救……

紧急情况下,很难要求普通人每一个动作都像专业医生一样精准。

如果因为担心“万一救坏了我要赔钱”,所有人都站在旁边等专业人员,那么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可能就等不到了。

法律要做的,就是尽可能降低善意行为的风险。

因为一个社会如果让作恶越来越安全,却让行善越来越危险,最后受到伤害的不会只是某一个好心人。

而是所有人。


八、真正值得警惕的,不是老人,也不是好心人

每次出现“扶老人被讹”的新闻,网上都很容易变成代际对立。

“老人变坏了。”

“年轻人以后别多管闲事。”

这些话很有传播力,却未必公平。

绝大多数老人并不会碰瓷。

绝大多数帮助别人的人,也不是为了获得什么。

我们真正应该防范的,是一种错误的规则:

谁离得近谁负责。

谁扶了谁可疑。

谁有钱谁多赔。

谁心软谁吃亏。

如果这样的逻辑成为社会默认规则,那么最终大家学会的就只有一件事:

离麻烦远一点。

看见老人摔倒,绕开。

看见车祸,不停车。

看见有人求助,装作没看见。

因为最安全的选择,就是“不参与”。

可这样的社会,真的是我们想要的吗?


写在最后

我一直觉得,“扶不扶”这个问题被讨论了这么多年,答案其实不应该这么复杂。

有人倒了。

有能力,就搭把手。

有人受伤。

该赔偿的人,依法赔偿。

有人困难。

该救助的,通过社会救助、保险和公共制度去解决。

有人碰瓷。

有证据,就依法处理。

有人被怀疑。

那就让证据说话。

真正重要的不是站队。

不是看到老人就默认他在碰瓷,也不是看到弱者受伤就默认另一方应该赔钱。

而是守住一条很朴素的底线:

谁主张,谁举证;谁侵权,谁负责;没有证据,不用善意填补证据的空白。

人道,可以高于冷漠。

但人道不能高于事实。

同情,可以让一个人自愿伸出手。

但同情不能替别人签下一张责任认定书。

因为一个真正让人敢于做好事的社会,不应该要求每个好心人首先学会自证清白。

它应该做到的是:

让真正的受害者得到救济,让真正的碰瓷者付出代价,也让那个只是路过、停下来扶了一把的人,可以干干净净地回家。

如果有一天,我们看到有人倒下,第一反应重新变成“快去帮一下”,而不是“先拍视频证明不是我撞的”。

那时候,“扶不扶”或许才真的不再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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